1.申请
(相关资料图)
参保人通过现场方式提出申请,按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。
2.受理
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。经审查,参保人符合申请资格,并材料齐全、格式规范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予以受理;参保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标准的,不予受理,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原因;材料不齐全、格式不规范、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不予受理,一次性告知参保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,填写《生育保险参保人未就业配偶就医确认申请补齐材料通知书》交参保人签字确认后交一联参保人按要求补充材料。
3.审查
受理后,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,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批复。
4.办结
参保人符合法定资格、标准且材料齐全、格式规范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准予通过,结束系统流程,出具《生育保险参保人未就业配偶就医确认申请受理回执》交参保人;参保人不符合法定资格、标准的,不予通过,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复原因;材料不齐全、格式不规范、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《生育保险参保人未就业配偶就医确认申请补齐材料通知书》交参保人补充材料。
办理流程图
办理地点
全市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事窗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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