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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,为进一步深化结(离)婚登记“跨省通办”改革试点,提升省内“跨市通办”便捷度,5月20日起,山东正式实施“省内户籍当事人跨市办理婚姻登记免提交居住证”,即:除《婚姻登记条例》规定的婚姻登记业务管辖地外,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为山东省常住户口的,可以到全省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(离)婚登记,免于提交居住证。其他政策仍按《山东省跨区域婚姻登记试点工作方案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近年来,山东深入推进婚姻登记服务改革,相继推出了免费照相、网上预约、全省通办、跨省通办、信息手机自助查询、“婚育户”集成办、全电子证照办理等一系列改革举措,简化证明材料,优化办事流程,使群众的获得感、满意度不断提升。截至目前,全省共为当事人节省照相费用1000余万元,办理跨区域婚姻登记6.5万件,节省往返户籍地交通费用约650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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